周公与早期鲁学(二)

日期: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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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才(1940年——)男,汉族,山东临沂人。彭门创作室导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和中国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已在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等出版社出版《孔子新传》《孟子传》《秦汉史》《先秦秦汉史论》《先秦人物与思想散论》《秦汉人物散论》《秦汉人物散论续集》《梁启超评传》《王莽传》《中国古代反贪防腐术》《齐鲁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汉代的星空》《汉朝开国六十年》《中国农民战争史·秦汉卷》《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秦汉卷》《山东思想文化史》《秦汉政治思想史》等个人专著32部,主编、合撰、参编著作31部。有关著作曾获得国家图书奖、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一等奖、山东省社科著作一等奖等多种奖项。在《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大众日报》《炎黄春秋》《文物》《文艺报》《中国史研究》《历史教学》《文史哲》《东岳论丛》《山东社会科学》《齐鲁学刊》《史学月刊》《江海学刊》《人文杂志》《史学集刊》《孙子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300余篇。两次获得“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兼任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秦汉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山东大舜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孙子研究会副会长和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等校兼职教授。

周公与早期鲁学(二)

∆孟祥才先生

周公还用“以德配天”说在中国历史上首创了“天人感应”论。殷人虽然凡事问卜,以卜决疑,但仅此并不能构成“天人感应”论。因为卜兆的吉凶与殷王的德行和作为没有直接关系。在殷人看来,上帝和宗祖对他们的钟爱完全是无条件的,所以天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彼此“感”和“应”的关系。在周公发明“以德配天”说之后,“天人感应”才算正式成立。他第一次将天的好恶与地上人的行为联系起来,倡导“修人事以应天命”。他一方面承认天是监临下民、赏善伐恶、公正无私的人格神:“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土,日临在兹。”另一方面又认为天不是喜怒无常地随意降下幸福或灾祸。人间帝王敬德保民,天便降下福风惠雨,保佑他国泰民安,五谷丰登;人间帝王背德虐民,天便降下水旱灾异,收回他的统治权力,更易新主。天的意志通过“祥瑞”或“谴告”下示人间。人间帝王亦可通过祭祀向上天申述己意,通过实际活动表示自己的赤诚。如此天人交感,构成人间的历史运动。在《尚书·多方》中,周公正是用“天人感应”解释了夏、商、周三朝的更替:

“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厥图帝之命,不克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崇乱有夏。……菲天庸释有夏,菲天庸释有殷,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乃惟有夏,图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时丧,有邦间之。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图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时丧。……惟我周王,灵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天惟式教我用休,简畀殷命,尹尔多方。”

按照周公的“天人感应”论,天命对于人事的左右并不是绝对不可移易的,人的活动在天命面前也不是全然无能无力的。这实际上等于承认了人可以有条件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样一来,周公就在殷人僵死的天命论体系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给人的主观能动性争得了一个活动的地盘。对于统治者来说,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是通过“敬德保民”使上天认可和保佑自己在地上的统治权力。显然,周公是用“敬德”改造了殷人的天命论。以周公为代表的周朝统治者从殷亡周兴的现实变革中认识到,昊天上帝并不是将它的钟爱一劳永逸地倾注给某个家族。“天棐忱”,“天畏棐忱”,“天不可信”,“天难忱斯,不易为王”,这些话虽然还不能说周公已经怀疑了天的威灵,但却表明他已经意识到不能无所作为地靠上帝的恩赐过日子。为了使上天永远将钟爱倾注于周邦,就必须以“敬德”讨它的欢心。周公认为,有德是取得天帝对地上统治权认可的最重要条件。殷人前期和中期的统治之所以比较稳固,就是因为殷的名王成汤、盘庚、武丁等德行高尚,使远者来,近者悦,上帝赐福,神人共庆。周人能代殷而王,关键是“丕显文王”德行醇厚,结果是上帝钟爱,小民敬畏:

“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调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

相反,夏殷所以丧失政权,主要原因就是夏桀和商纣“失德”,“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在周公眼里,,有德和天命永远是联在一起的,在形式上,天命虽然还是至高无上,但在实际上,有德却成为天命的依据和前提。如此,法力无边的天命在事实上遇到了限制。为了使周的统治永远继续下去,周公几乎在每个场合都宣扬“以德配天”的理论,并以此谆谆告诫他的侄子成王、兄弟康叔、君奭以及百官、殷后和各方国的首领。“敬德”实在是周公天命思想的重要内容。

周公与早期鲁学(二)

∆周公

从“敬德”出发,周公要求周贵族时时以夏殷“失德而亡”为鉴戒,“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地操持自己的政柄,要“永念天威”,对上天怀着真诚的崇敬心情;要“迪惟前人光”,永远牢记祖宗创业的艰难,做克肖祖宗的孝子贤孙,发扬光大前人不朽的勋业。为此,就必须时刻抑制自己的欲望,像文王那样“克自抑畏”,那样“卑服,即康功田功”,“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要“以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不要贪图安逸,不要大兴游观,不要无休止地田猎,更不要聚徒狂欢。周公这种要求以国王为首的周贵族克制自己的欲望、加强修养、在道德上做万民表率的思想,比之殷贵族那种凶横残暴、肆无忌惮的嗜杀纵欲来,是有进步意义的。事实上,在周公的大力提倡下,更由于当时阶级斗争条件的制约,周初的几代统治者都比较注意抑制自己的欲望以缓和阶级矛盾。“成康之治”与统治阶级相对不太荒唐是有直接关系的。从“敬德”出发,周公在中国历史上较早地提出了“任人唯贤”的主张。要求“继自今立政”,必须坚决摈弃无德无才的“ 人”,选取“克明俊德”、智能卓著的“吉士”、“常人”,从而达到“劢相我国家”、“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的目的。从“敬德”出发,周公还提出“保民”和“慎刑”的主张,要求统治者了解广大奴隶和平民的处境,“闻小人之依”“知稼穑之艰难”,关心他们的疾苦,使他们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温饱生活。要“庶狱庶慎”,有条件地运用“刑杀”,使其与怀柔政策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曰命曰天,曰民曰德,四者一以贯之”的周公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比他的前辈贡献了许多新的东西。他第一次在殷人无所不包的天命思想体系上打开了一个缺口,给先秦天道观发展史带来了有意义的转折;他第一个发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论;他第一个看到了奴隶和平民的伟大力量,提出了影响深远的“敬德保民”思想。在中国奴隶社会还处在蒸蒸日上的发展时期,周公作为朝气勃勃的奴隶主阶级的一个代表人物,以他巨大的政治建树和卓越的思想创造,促进了这个社会的发展。他无疑应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历史人物。

由周公所开启的鲁学比较全面地移植了周朝的礼乐文化,它极力维护宗周文化的纯洁性,特别重视道德名节和传统文献阐发的宗法伦理观念。正是这样的文化传统和文化氛围,孕育了儒家学派和它的伟大创始人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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