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林——墓地文化研究 | 清代孔氏丧仪(下)

日期: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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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林——墓地文化研究 | 清代孔氏丧仪(下)

清代孔氏丧仪(下)

孔林——墓地文化研究 | 清代孔氏丧仪(下)
摘 要:

丧葬属于凶礼范畴。在孔氏族人的观念里,祭祀祖上是孔氏家规第一要务:“春秋祭祀,各随土宜。必丰必洁,必诚必敬。此报本追远之道,子孙所当知者。”那么,办理好父母的丧事就成为衡量孔子后裔道德水平的首要标准。衍圣公府作为世袭家族,在丧葬制度的框架下,不逾礼制,根据自身需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丧葬程序。它包含了清代丧葬礼仪的全部内容,为了使得礼仪更加圆满,又增添了许多繁琐的细目。


孔林——墓地文化研究 | 清代孔氏丧仪(下)

△万古长春坊


报丧,历来就是不被忽视的丧葬礼仪。《仪礼·士丧礼》载:“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拜送,有宾则拜之。”《礼记·杂记》载:“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子之丧,曰:‘寡君之适子某死。’大夫,讣于同国嫡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嫡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孔林——墓地文化研究 | 清代孔氏丧仪(下)

△孔林内景

旧时报丧帖官方称之为“讣闻”,一般只写亡人生前的官衔、品级,不写亡人的履历和生平事迹。衍圣公府的报丧有别于一般豪门,大多分为两次投报。一次为纯粹之报丧,只是告知某某,某时某刻已亡;二次报则为葬期帖,告知亡者的凭吊日期和入林安葬时间。

报丧、报葬,根据不同的对象又分为多种形式,颇为讲究。凡各州、县讣文用墨,封袋皆用蓝笔,为帖式告知,内夹小谢帖;凡城外、外地族亲、姻亲送盘缠(路费),为牌位式告知;本府所属人员,为门牌式告知。以不同的讣告形式、讣文讣告有关丧主死亡时间,及二次告举丧来吊日期。正是由于孔氏家族庞大、社会关系复杂,丧期不易确定才会出现一种特殊状况。其报丧与报葬的讣文大致相同,只是报葬帖注明了吊丧日期,显得比较严格、规范。比如,专递性帖式行文格式:“不孝男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家严(先慈)。皇清诰授(命)光禄大夫袭封衍圣公某某(字)府君(一品夫人某君),痛于某年月日时终正寝(或以疾告终),距生于某年月日时,享寿若干岁,不孝男某某侍在侧,亲视含殓,遵礼成服,谨择于某月某日间吊,某月某日止吊。哀此讣。”最后要在讣告结尾写上“哀子某某泣血稽颡,齐哀期孙某某抆泪稽首”等之类的文字。公告性门牌式报丧行文格式:“皇清诰授光禄大夫袭封衍圣公先考某某府君享年某某寿”;左边书写“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右边书写“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 结尾写“孤哀子某某泣血稽颡,率齐哀期孙某某抆泪稽首谨白。”报葬则添加“卜某某日入林,某某日止吊。”

完成投报丧贴后,布置丧仪及根据外地族人、来宾的多少备好丧服、丧具等事项,以便供给前来吊念的人们。本地其他孔氏各府平时都备有孝服,遇有家族的丧事,穿自备孝服去吊丧,根据和死者的关系确定穿什么孝服。《礼仪·丧服》中就有关于举哀着服的定制,《司马氏书仪》则更加明确地指出:“既复,妻子妇妾皆去冠及上服,被发。男子服上衽,徒跣。妇人不徒跣。……凡齐衰以下的内外有服亲,及在丧侧给事者,皆释去华盛之服,著素淡之衣。”可见历来对丧服礼仪十分重视。

清代关于丧服定制十分细腻严格,沿袭了历史上的“五服”之制,明确细化了族群关系间的丧服规则。据《大清通礼》载:

制服五:曰斩衰服,生麻布,旁及下际不缉。麻冠、绖,菅屦,竹杖。妇人麻屦,不杖。曰齐衰服,熟麻布,旁及下际缉,麻冠、绖,草屦,桐杖。妇人仍麻屦。曰大功服,粗白布,冠、绖如之,茧布缘屦。曰小功服,稍细白布,冠、屦如前。曰缌麻服,细白布,绖带同,素屦无饰。

叙服八:曰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祖为嫡孙;父、母为镝长子及众子;为嫡长子妻;为女在室者,为子之为人后者;继母为长子、众子;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出嫁同;女出嫁为父、母;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女在室或出嫁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侄与侄女在室者;女適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妇为夫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妾为家长之父、母与妻及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

曰齐衰五月,为曾祖父、母,女虽適人不降。

曰齐衰三月,为高祖父、母,女虽適人不降;为继父昔同居者;为同居继父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曰大功九月,祖为孙及孙女在室者;祖母为诸孙,父、母为诸子妇及女已嫁者;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已嫁者;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既为人后,于本生亲属皆降一等;为人后者之妻为夫本生父、母;为己之同堂兄、弟及同堂姊、妹在室者;为姑、姊、妹已嫁者;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父、母;为本宗兄、弟及其子;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妻为夫之祖父、母及伯、叔父、母。

曰小功五月,为伯、叔祖父、母;为同堂伯、叔父、母及同堂姊、妹已嫁者;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从祖姑及堂姑在室者;祖为嫡孙妇;为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为外祖父、母;为母之兄、弟、姊、妹;及姊、妹之子;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已嫁者;妇为夫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为夫之姑、姊、妹、兄、弟及夫兄、弟之妻;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曰缌麻三月,祖为众孙妇;祖母为嫡孙、众孙妇;高、曾祖父、母为曾、玄孙,为乳母;为族曾祖父、母,族伯、叔父、母;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为族曾祖姑及族祖姑、族姑在室者;为兄、弟之曾孙及曾孙女在室者;为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祖姑、堂姑及再从姊、妹出嫁者;为姑之子、舅之子;为两姨兄、弟;为妻之父、母;为婿;为外孙及外孙女;为兄、弟孙之妻;为同堂兄、弟之妻;为同堂兄、弟子之妻;妇为夫高、曾祖父、母;为夫伯、叔祖父、母及夫祖姑在室者;为夫堂伯、叔父、母及堂姑在室者;为夫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之妻;为夫同堂姊、妹;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已嫁者;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与孙及孙女在宦者;为夫兄、弟孙之妻及兄、弟之孙女已嫁者;为夫兄、弟之曾孙及曾孙女在室者;女已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祖姑在室者;为本宗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在室者;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约旌客与请棚,在此阶段也按部就班地筹备落实。所谓“约旌客”,即约见制作铭旌的行家,因铭旌是丧仪中最为突出的标志之一,故孔氏族人对其制作十分重视。另外还要请为大量挽联、匾额、旌幡、谕祭文等内容的书写与制作的宾客,他们大多来自四氏学教授和当地学究,德高望重且书法造诣深厚者。而“请棚”则是为殡葬时“拜灵”、“路祭”、“停灵”等数十余座棚户的搭建作前期的布置、安排与准备。与其同时请主木,然后,发引、题主、下葬。

请主木的礼仪为:

用礼生二人,执事四人,木匠一人;彩亭一座,夫四名;三牲、酒醴。请时,升炮。委员行礼毕,有向东南旺枝,木匠请下。主木用红毡包裹,安放亭内。前行至府门,升炮。进入内安置,晾干后卜吉日修成木主。

木主高八寸二分,宽一寸七分,厚八分;额高一寸八分,面高二分二厘;䧟(xiàn凹下去部分)中高五寸四分,宽七分,深一分;座高八分,宽二寸九分,进深一寸九分,上平宽三分。制作完毕,油漆粉刷后,用希红布三尺,红带一付,红绸一尺,红毡一床包裹。另外,一般情况下赏木匠、油匠银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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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孔林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杨丙震

审编:龚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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