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孟祥才(1940年——)男,汉族,山东临沂人。彭门创作室导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和中国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已在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齐鲁书社等出版社出版《孔子新传》《孟子传》《秦汉史》《先秦秦汉史论》《先秦人物与思想散论》《秦汉人物散论》《秦汉人物散论续集》《梁启超评传》《王莽传》《中国古代反贪防腐术》《齐鲁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汉代的星空》《汉朝开国六十年》《中国农民战争史·秦汉卷》《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秦汉卷》《山东思想文化史》《秦汉政治思想史》等个人专著32部,主编、合撰、参编著作31部。有关著作曾获得国家图书奖、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一等奖、山东省社科著作一等奖等多种奖项。在《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大众日报》《炎黄春秋》《文物》《文艺报》《中国史研究》《历史教学》《文史哲》《东岳论丛》《山东社会科学》《齐鲁学刊》《史学月刊》《江海学刊》《人文杂志》《史学集刊》《孙子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300余篇。两次获得“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兼任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秦汉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山东大舜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孙子研究会副会长和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等校兼职教授。
∆孟祥才先生
由姜尚开启的齐学为齐国找到了一条顺从民欲、追求富强的发展之路。经过西周时期三百多年的发展,到公元前770年春秋时代开始的时候,齐国已经成为雄踞黄河下游的东方第一诸侯大国。在前770年—前476年近三百年的春秋时期,齐国的思想文化更获得了长足发展,产生了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的双子星座——管仲和晏婴。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中以简洁的笔触记述了他们的思想和事功。
管仲,字夷吾,春秋时期颍上(今属安徽)人。与齐大夫鲍叔牙友善。公元前686年齐襄公去世,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争夺君位。鲍叔牙事小白,管仲事公子纠。最后小白获胜,是为齐桓公。在这场政争中几乎致小白于死命的管仲反而被任为齐相,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国成就了春秋首霸的伟业。《史记·管晏列传》记载管仲的思想和业绩:
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尔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管仲富拟于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于诸侯。
论述管仲思想,《管子》一书是重要文献。但历代学者对该书是否反映管仲思想多持异议。近年来,由于如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等出土文献的发现,不少学者论定《管子》一书虽然不是管仲一人著述,但与《国语》《左传》《韩非子》和《史记》对勘,却可以确定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能够反映管仲的思想。管仲是一个朴素唯物论者,他提出了水是“万物之本原”的观点,认为水为“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不仅是万物中最重要的物质,而且是构成万物包括人的基本元素:
(水)无不满无不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故曰水神。集于草木,根得其度,华得其数,实得其量。鸟兽得之,形体肥大,羽毛丰茂,文理明著。万物莫不尽其几、反其常者,水之内度适也。
管仲还企图用各地水势、水质的不同解释不同地区人民气质性情的差异,认为齐人的“贪粗而好勇”,楚人的“轻果而贼”,越人的“愚疾而垢”,秦人的“闲戾、罔而好事”,晋人的“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燕人的“愚戆而好贞,轻疾而易死”,宋人的“闲易而好正”,都是当地不同的水势、水质所致。这种解释自然是不科学的,但却是从物质出发的解释,应该是中国最早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管仲的“水本原论”与比他晚近一个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的“水本原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说明人类的认识都是遵循着同样的规律发展。
∆管仲
管仲的政治思想体现在他的“顺民心”和“四维”的学说。《管子·牧民》: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管仲“顺民心”的政治理念通过“六兴”即六项具体措施加以落实。这六项措施是,一、“厚其生”:“辟田畴,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二、“输之以财”:“发伏利,输滞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三、“遗之以利”:“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四、“宽其政”:“薄征敛,轻征赋,弛刑罚,赦罪戾,宥小过”。五、“匡其急”:“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六、“赈其穷”:“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窶,赈罢(疲)露,资乏绝”。管仲认为,“凡此六者,德之兴也。六者既布,则民之所欲,无不得矣。夫民必得其欲,然后听上;听上,然后政可善为也。”在管仲看来,只要君主能够“顺民心”,从民欲,“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就可以做到君民同体,国家和民众高度团结,“以国守国,以民守民”,无需统治者命令,民众就会自动服从统治者的意志,卫国卫民,成为坚不可摧的长城。管仲“顺民心”的思想承认了人民追求富裕生活的愿望和统治者必须满足这种愿望的责任,而且要求统治者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实行轻徭薄赋的税收政策,并以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措施使民众免除冻馁之苦。这里体现的是管仲对传统民本意识的弘扬。
管仲在强调“顺民意”、“从民俗”的同时,也强调维护等级制度和道德规范的意义,并将其提到关乎国家存亡的高度:“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仲的“四维”指的是礼、义、廉、耻。他说:“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仲特别重视礼,将其列为“四维”之首,表明他对维护等级制度的笃信和执着。他一再强调维护等级制度的重要性,说:“朝廷不肃,贵贱不明,长幼不分,度量不审,衣服无等,上下凌节,而求百姓之遵主政令,不可得也。”又说:“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制,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纹衾、圹垄之度。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而夫人不敢燕以飨庙;将军大夫以(与)朝官吏,以(与)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鬈貂,刑余戮民不敢服丝 ,不敢畜连乘车。”在管仲看来,礼制规定了社会上所有人的行为规范,而恰恰是这些行为规范使社会处于有序运行的状态,所以礼是绝对不能违背的。管仲同时认为,廉耻观念的树立,对社会上的所有人,特别是百姓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礼只是对人的行为的外在约束,而廉耻意识却能够使人自觉约束自己的行动。这对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具有深远意义。他说:“商贾在朝则货财上流,妇言人事则赏罚不信,男女无别则民无廉耻。货财上流,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兵士之死节,不可得也。”管仲进而认为,增强百姓的“四维”意识,使之在行动上实践“四维”的理念,必须广泛宣传,要求他们从小处做起,注意防微杜渐,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培养,一方面让“四维”的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使实践“四维”的理念成为自觉的行动:
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正也。欲民之正,则微邪不可不正也。微邪者,大邪之所生也。微邪不禁,而求大邪之无伤国,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礼也。欲民之有礼,则小礼不可不谨也。小礼不谨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礼,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义也。欲民之有义,则小义不可不行。小义不行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义,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廉也。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有耻也。欲民之有耻,则小耻不可不饰也。小耻不饰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耻,不可得也。凡牧民者,欲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此厉民之道也。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治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