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丧葬礼俗沿革 清代
作者:刘岩 巩磊 刘心滔 来源:彭门创作室
(十二)清代
清之初大体沿用明代丧制,经顺治、康熙两朝修正、补充,日臻完善。同时,调整了品官丧礼制度,严格了等级。
《清史稿·凶礼》载:“顺治三年,定制民公、侯、伯、子兼任内大臣、都统、大学士、尚书、镇守将军卒,候旨立碑,致祭一次。袭公、侯、伯、子在任不逾三年,止给祭品,无祭文,不立碑。二、三品官卒,给祭品,满任三年给祭文。”
有品官的殡礼定制为:三品以上官员具有遗表,既终乃哭,立丧主、主妇。办理丧事的执事人负责打造棺材、发讣告、设尸床、帷堂、陈沐具。所有品官的棺色为朱红。口含,三品以上用小珠玉,四至七品用金木屑。袭衣,常服一称,其朝衣冠带按各自官品办理。小敛的前一天,陈敛床于堂东,加敛衣,三品以上五称,三複、二禅(沉思静虑);四、五品三称,二複、一禅;六品以下二称,一複、一禅;皆以缯,覆衾一。大敛前一天,置尸入棺,变棺为柩。设灵床于柩东,柩前设灵座,陈奠几,丧主及诸子坐落于旁边,族人按亲疏关系各服其服。朝、夕奠肴馔,中午为饼饵。遇到初一、十五日,其奠都要格外重视,肴馔更加丰盛。初祭,陈设馔筵,羊九只,焚烧楮币。公筵十五席,羊七只,楮币四万;侯筵十二席,羊六只,楮币三万六千;伯筵十二席,羊六只,楮币三万二千。一品官筵十席,羊五只,楮币二万八千;二品筵八席,羊四只,楮币二万四千;三品筵六席,羊三只,楮币二万;四品筵五席,羊三只,楮币一万六千。五品筵四席,羊二只,楮币一万二千;六、七品筵三席,羊二只,楮币一万。
墓冢的大小按品官定制:“一品茔地九十步,封丈有六尺,递杀至二十步封二尺止,缭以垣。公、侯、伯周四十丈,守茔四户;二品以上周三十五丈,二户;五品以上周三十丈,一户;六品以下周十二丈,止二人守之。”
同时又细化了士与庶人丧礼:“士用硃棺,榇(chèn空棺)一层,鞍马一。初祭用引幡,金银楮币各一千,祭筵三,羊一。大祭同。百日、期年祭,视初祭半之。一月殡,三月葬。……士茔地围二十步,封高六尺。墓门石碣,圆首方趺。圹志二,如官仪。柩轝(yú)上竹格垂流苏,杠饰红、垩(è白色),无翣。引布二,功布一。灵车一。明器从俗。”“(庶人)茔地九步,封四尺。有志无碣。轝以布衾覆棺,不施帏盖。杠两端饰黑,中饰红、垩。馀略仿品官,制从杀。”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诏令禁居丧期间演戏饮博。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对民间日益猖獗有违伦理的奢侈葬俗非常反感,又诏曰:“朕闻外省百姓丧葬侈靡,甚至招集亲邻,开筵剧饮,名曰闹丧,且于丧所殡时杂陈百戏。匪唯背理,抑亦忍情。”下令全国严禁陋习,违者治罪。谕:“吉凶异道,不得相干。故娶在三年外而聘在三年内者,春秋犹以为非。三年之丧,创深痛钜。乃愚民不知礼教,虑服丧后不获嫁娶,遂乘父母疾笃或殡敛未终而贸然为之者,朕甚悯焉。自今伊始,齿朝之士,下逮生监,毋违此制。其皂隶编氓,穷而无告,父母卧疾,赖子妇治饔飧(yōng sūn)者,任其迎娶盥馈,俟疾瘳或服竟再成婚礼。”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规定:“定民公以下、军民以上居丧二十七月,不宴会、作乐,不娶妻、纳妾,门户不换旧符。”
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仪,与清代一脉相承,没有大的变化。
当然,现代社会丧葬礼仪已经进入一个新时期,快节奏的时代没有了旧日的循规蹈矩,芸芸众生想要的“规矩”也都难以寻觅。然而,丧葬礼仪作为一种民族传统文化,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停尸、哭丧、吊念、出殡、下葬等大的框架现在依然保留。虽然把不合时宜的环节过滤摒弃,但其完整礼仪且饱含浓厚民俗的历史记忆,应该让现代人有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