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丧葬礼俗沿革 宋元
作者:刘岩 马泽 位长安 来源:彭门创作室
(九)两宋时期
北宋建立之初,为了整饬礼仪,敦厚风俗,曾多次颁发新的殡葬仪注,严立禁约,形成了影响最大的《政和礼》一书。它基本上沿袭了唐代的丧葬标准,但略有增减。
据《宋史·礼志》记载,宋代的丧葬礼仪为:
诸一品、二品丧,敕备本品卤簿送葬者,以少牢赠祭于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诸重:一品柱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以下二。诸铭旌: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六品以上七尺,皆书某官封姓之柩。诸輀车:三品以上油幰(xiǎn车上的帷幔)、牛丝络纲施襈,两厢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以上油幰、施襈,两厢画云气,垂四旒苏;九品以上无旒苏;庶人鳖甲车,无幰、襈、画饰。诸引、披、铎、翣、挽歌:三品以上四引、四披、六铎、六翣、挽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铎、四翣、挽歌者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人;六品、九品谓非升朝者挽歌四人。其持引、披者,皆布帻、布深衣;挽歌,白练帻、白练褠衣,皆执铎、綍,并鞋袜。诸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头(驱疫鬼时扮神的人所戴的面具)。诸纛:五品以上,其竿长九尺;以下五尺以上。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牖槛,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
又按《会要》:“勋戚大臣薨卒,多命诏葬,遣中使监护,官给其费,以表一时之恩。……坟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坟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十二时神、志石、券石、铁券各一。”
为了使丧葬礼仪更符合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宋代朝廷还专门颁发了针对民间居丧期间严禁举乐饮酒的有关悖礼行为的禁令。太宗太平兴国九年(984年)诏曰:“访闻丧葬之家有举乐及令章者。盖闻邻里之内,丧不相舂,苴麻之旁,食未尝饱。此圣王教化之道,治世不刊之言。何乃匪人,亲罹爨(lí cuàn)酷,或则举奠之际歌吹为娱,灵柩之前令章为戏,甚伤风教,实紊人伦。今后有犯此者,并以不孝论预坐人等第科断。所在官吏,常加觉察,如不用心,并当连坐。”这条禁令明确规定,居丧期间娱乐者,以不孝罪名按照参预在坐者等级判决,官吏如果失察,也要连坐。统治者运用强化的手段来推行丧葬礼仪,使得宋代的丧仪十分庄严肃穆。
(十)金元时期
金元是我国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对汉民族的丧葬礼仪没有大的改变,相反却十分重视这一文化传统,基本沿用唐宋礼仪。目的主要是凸显忠孝观念,以便稳固政权,更好地服务于统治者。其原则是“省察风俗,宣明教化,若有不孝不悌、乱常败俗,皆纠而绳之。其利害可以与除,及一切不便于民,必更张之。”禁止灵柩较长时间安放在灵堂,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的旧俗,尽显忠孝之情。元代,有些地域流行一种死人入殓时,撒钱于棺底,垫在死者背下;往死人嘴里放钱的丧俗。含钱,是从古代含玉之俗演变而来。出丧时,在灵柩前烧掷纸钱,称作“买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