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光 彭庆涛
在祭孔乐舞中,有一种大型的石质乐器,叫“特馨”。
特磬(qìng),古人有云,不编之钟、磬,皆可称特钟、特磬。但作为乐悬中的一件典制乐器名称,则出现较晚。《通典》载,在唐代乐悬中,开元年间曾定:“凡中宫之乐,则以大磬代钟鼓,余与宫悬之制同。”其陈列之地位略与后来特磬之地位同。另《宋史·乐制一》载:“隋制,内宫悬二十虡,以大磬代镈钟。”宋景祐年间,上诏访翰林侍读学士冯元等曰:“大磬应何法考击,何礼应用?”元等具言:“古者特磬代镈钟,本施内宫,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继而因改。……若考击之法,谓宜同镈钟。”循此则特磬似早已有之,至宋代皇祐二年(1050年),方见乐悬中有“镈钟、特磬未协音律”之记载。元代,经辽金之战乱,乐悬中又失特磬。明中和韶乐亦未具备,直到清乾隆年间,乾隆帝喜好复古,又因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得西江出土古钟十一枚,乃仿配成备十二律的铜镀金镈钟,又采和阗王制特磬十二枚,方形成清代中和韶乐之规模。
八音中的石类乐器和金类乐器,同属乐器中之重器。说它为重器并非指重量,而是说它的地位和作用。
石类乐器的磬,在古代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在《通典·虞书》中把磬称为“鸣球”和“石”,如“戞击鸣球,击石拊石。”《乐祀》的“石声磬,磬以立辨”;又谓:“辨者,离之音也。”可能因为乐器本身发出的音色不同,形制不同、用场不同便有了这些名称的记载。磬在《周礼·春官》中也有记载:“凡乐击笙磬、颂磬。”说明周代就有“笙磬”和“颂磬”,其实都是编磬,只不过是因为摆设位置的不同而各有其名。
磬是一种很高贵典雅的乐器,专用于上层贵族的祭祀、朝聘、宴享等礼仪活动中,与钟一起长期作为典礼之声的标志。《吕氏春秋》中说,尧命大臣夔敲击着石磬,“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舞百兽”,这和着磬乐翩翩起舞的“百兽”,实际是装扮成各种动物形象在举行某种宗教活动的巫师。《淮南子》讲夏朝的建国者大禹在政务活动中时要使用磬乐,而且磬乐的作用是让国君“居安而思危”。《礼记·乐记》记载,磬和钟、瑟等都是用于祭先王之庙的典礼乐器,“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这里,磬乐似乎又有一种哀痛悼念之意了。
特磬的使用是将其悬挂在特制的木架上,由分工敲击特磬的乐工手执专用的小木槌敲击演奏。悬挂特磬的木架尺寸与形制,据《文庙丁祭谱》说:“中开一孔,结黄绒紃以击之。春仲释奠特悬一虡,簨(sǔn悬挂钟、磬、鼓的架子上的横梁)左右刻凤首,趺饰卧凫,白羽朱喙。簨及几的形制尺寸,以及所衔五彩旒苏均与镈钟悬同。”
特磬在祭祀奏乐中是用于每曲之终,为止乐之节。也即当每曲结束时,特磬乐生按谱适时地击一响,以示曲终。
古代宫悬乐队编制,在南北两面各置特磬三虡,每虡悬一枚,其用法是每曲击一枚。若按六个乐章的击序是:先第一曲终,敲响南面中间的一枚;次第二曲终,敲北面中间的一枚。次第三曲终,击南面左一枚;次第四曲终,击北面左一枚。次第五曲终,击南面右一枚;再次第六曲终,击北面右一枚。也即自南而北,以中左右,更轮而击奏。如果乐章为八曲时,再复转次序而击之。如此每曲一响,其功能是收结众音,是“为乐之终条理也”。清代缩减为特磬一架。
孔庙用乐,由来已久。
孔子去世后,以宅为庙,陈列孔子生前使用过的衣、冠、琴、车、书。东汉元和二年(85年)章帝过鲁,祭祀孔子,作六代之乐,为孔庙用乐之始。永寿二年(156年),汉《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记载:鲁相韩敕为孔庙制造乐器,“乐之音符,钟磬瑟鼓。”此碑现藏于曲阜“汉魏碑刻陈列馆”北屋。汉《鲁相史晨飨孔庙碑》记载:建宁元年(168年),鲁相史晨祭祀孔子,“雅歌吹笙,考之六律,八音克谐。”此碑也藏于曲阜“汉魏碑刻陈列馆”北屋。
刘宋元嘉二十二年(445年),皇太子刘劭释奠孔子,舞用六佾,乐用登歌。这是由朝廷正式明确祭祀乐舞规格之始。
南齐武帝永明三年(485年),尚书令王俭奉诏设轩县(悬)舞佾。北齐、后周因之。
隋文帝仁寿元年(601年),太子杨广上言下诏吏部尚书牛弘、太子洗马柳顾言、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尧基、礼部侍郎蔡徵等创作雅乐歌辞,祭祀用之。因此,《阙里文献考》卷二十三明言,祭祀乐舞的形成,是以隋文帝指令乐官制定的孔子“释奠乐章”为标志的。
唐初沿用隋乐,高祖武德九年(626年),始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窦琎等定大唐雅乐,乃至十二和。贞观中,协律郎张文因十二和之制未备,奉诏与起居郎吕才考正律吕,用于释奠之仪。降神用《永和》,文舞三成,送神一成;奠币用《登歌》,奏肃和;八俎及彻豆奏雍和。开元中又增三和,为十五和乐,释奠用《宣和》。
祭祀乐器自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赐正声大乐器一副,孔庙始备太常乐器制度。
金明昌五年(1194年),敕赐曲阜孔庙《登歌》乐一部,将太常寺所余钟、磬、笙、竽等修正发下。
元至大四年(1311年),孔思逮奏请朝廷,于江浙行省制造了登歌乐,与金代相比,巢笙、和笙改二为四。编钟一虡在东,编磬一虡在西,楹鼓一在编钟之东,足鼓在编磬之西,瑟四在钟磬之北,琴六在瑟北。搏拊二、丛鼓二,笙、洞箫、笛各三,埙、篪、排箫各一,柷一,敔一。
明洪武七年(1374年),五十六代衍圣公孔希学请于朝廷,颁给乐器一部。计钟磬各一虡,琴十瑟四,凤箫、洞箫、埙、篪、笙、笛各四,搏拊二,柷、敔、麾各一,应鼓二对。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颁赐阙里孔庙“中和韶乐”乐器一副,计柷一、敔一、编钟十六、编磬十六、琴六、瑟四、笙六、箫六、笛六、埙二、篪四、排箫二。乾隆年间又增加了一些乐器。
特磬,作为祭孔乐舞中的大型乐器,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符合传统雅乐一字一音的古老旋法。《文庙丁祭谱》记载:“雅乐止一字一韵。俗曲参以板眼,叠转腔调,雅乐禁之。钦定乐谱、管弦,止一字一音。”
孔庙音乐,是古代雅颂音乐的分支。所以,它与民间俗乐截然不同,其主要是历代祭祀音乐连同宫廷各种祭祀音乐一样,都由朝廷雅乐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并钦颁施行。因此,这一管理模式,决定了雅乐不可能在民间广为流传。
清康熙时,孔子后裔孔尚任对祭孔音乐,进行了一番整理。对祭孔音乐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为它打破了传统雅乐一字一音的古老旋法,为祭孔音乐开创了一板三眼的先例。同时突破了“二变音”不入调的束缚。因此,在康熙二十三年至乾隆八年以前的五十七年间,孔尚任制作的“大成乐章”及其一板三眼的乐谱,不仅在曲阜应用不衰,而且也为邻省各地广为传用。毫无疑问,这也为特磬的应用,开拓了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