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庆涛 孟继新
在孔庙举行的祭孔大典中,使用了一种礼器叫“铏”。
铏,古代盛羹器。圆口、身长、有盖、上宽下窄、如杯。《仪礼·公食大夫礼》:“宰夫设铏四于豆西。”郑玄注:“铏,菜和羹之器。”这里,郑玄明确指出,铏是在礼仪中盛放和羹用的器具。
和羹是什么?《圣门礼志》作了如下解释:“和羹,用豕脊膂肉切薄片,煮牛淡汤焯过漉起,然后用盐、酱油、醋、芹、韭丝调匀,又切猪腰如荔形盖面,临时用淡牛肉煮汁浇蒲,勺之铏内。”这真是一道烹饪精致,调料齐全,令人垂涎的美味佳肴。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烹饪文化源远流长,在历史记载中,有许许多多关于饮食文明的内容。中国人讲究吃,在长期封建社会中,被历来的帝王将相、骚人墨客、或雅或俗的美食者所提倡,早就流传着脍炙人口的佳话。非但如此,人们还将这些美味佳肴用来供奉神灵,以表示对神的虔诚之意。
本来,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机体本能,“饮食,活人之本也。”但仅仅表现本能的吃喝,并不可能体现为一种文化,只有与人类进化相结合,才进入体现文化的阶段。历来的中国烹饪,都有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属性。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个学派也都提出了各自的饮食观,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孔子的儒家学派。
孔子的先祖曾是宋国的宗室,到公元前五世纪孔子诞生时,他已经是“布衣”,生活也颇清贫,但他在提出对饮食追求所形成的饮食观念,并非是个人生活的写照,而是士大夫阶层的一种共同追求。
孔子的饮食观点,集中记录在《论语·乡党》篇,他主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以不厌精细为前提,对饮食提出具体要求,应当怎样办,不应当怎样办。儒家思想讲“仁”、讲“礼”,当然饮食中就有“礼”的体现。
《礼记·礼运》云:“夫礼之初,始于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这是说礼的产生,是从饮食开始的。古时把黍米切割成块的猪肉烤熟而食,用双手捧着小坑里的积水喝,都是礼的最初的体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饮食已经大大进步了,礼也体现得更多了。
《论语·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斋如也。席不正,不坐。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乡党》所记的八个“不食”仍然是“食不厌精”这一核心思想的延伸。这里的“精”,包含对饮食的质、色、香、烹调、应时、切割、调味等各个方面提出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都是不“精”的,都不能吃。
“食不厌精”体现了儒家“礼”的思想。
毫不夸张地讲,我们今天所说的这道和羹菜肴,应当完全符合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话了。
古代的祭祀活动很多,祭祀就有专器,故古代的礼器很多,“铏”就是其中之一。
祭孔礼器分为两类,一为皇帝御赐,仅供陈列;一为祭祀实用的祭器。帝王御赐祭孔的礼器,最早记载是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章帝过鲁祭孔子,留太尊、牺尊、象尊、山尊、雷尊、明水瓶共六事。
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年),帝幸鲁祭孔,留所用奠酒器、银炉各两件于庙。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帝幸阙里,赐银器共重八百两;天禧二年(1018年)赐文宣公家祭冕服。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五月,颁赐罍一、洗一、勺一、帨二,笥、壶、尊各二,勺、冪、毛血盘各一,象尊、牺尊各一,簠、簋各二有盖,箱、篚各一,铏、鼎各三,有盖;柶笾十,有冪;豆十,有盖;爵三,有坫;祭服一。
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六月诏,准衍圣公祭庙初献用四品服四梁冠,亚献用七品服三梁冠。
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诏准去江南打造全套祭庙礼器。
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赐阙里祭服一套、七梁冠一,又赐磁祭器一副、酒盏一百二十五,酒尊五,有盖;毛血盘十五、罍四,羹碗四,笾豆、碟四百八十,爵二十。武宗正德六年(1511年),阙里孔庙祭器毁于刘六、刘七起义。十五年(1520年)兖州知府补造完备。
清雍正十年(1732年),御赐珐琅铜香鼎一、烛台一、花瓶二、香合一、金龙朱漆几五、帛篚七、铜爵二十六、登一、铏六、簠二十一、簋二十一、笾八十六、豆八十六,皆有盖。乾隆六年(1741年),钦颁铏十六、簠一、簋一、笾四、豆四,俱有盖。十二年(1747年)又钦颁爵七。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颁商周十供,均为铜器,分别为木工鼎、亚弓觚、牺尊、伯彝、父已卣、蟠夔敦、宝簋、夔凤豆、饕餮甗、方鼎。其中木工鼎、亚弓觚、父已卣三件为商代器物。
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所赐五供,曾作为礼器使用,分盛泛齐、终献酒、亚献酒、醴齐、初献酒,自乾隆后不再使用。清雍正十年(1732年)颁赐的珐琅祭器,其中香鼎一件、烛台二件、花瓶二件,被称为珐琅五供;以及商周十供,祭祀时陈列殿中。
清代祭孔时,孔子神位前,实用礼器及盛放祭器陈列有:簠二只,分盛稻、黍。簋二只,分盛梁、稷。笾十只,分盛盐、藁鱼、枣、栗、榛、菱、芡、鹿醢、白饼、黑饼。豆十只,分盛韭菹、醯醢、箐菹、鹿脯、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肵、豚膊。登一只,盛太羹。铏二只,盛和羹。爵三只,盛献酒。壶尊,盛祭酒。俎,陈放牺牲。烛台四只,插放蜡烛用。茅沙池,接求神时,向地灌酒用。罍,盛酒器。后来在祭祀时,也用以盛浴手水用。冼,洗爵用。盥盆,接浴手水用。篚,放帛用。坫,放爵用。香鼎炉,焚香用。祝版,贴祝文用。香盒,放香用。龙冪,盖尊用。笾巾,盖笾用。帨巾,拭手、洗爵用。燔炉,焚烧箫、艾用。庭燎,照明用。牌,张贴告示等用。毕,燔肉燎帛用。锹,埋帛用。旗,迎牲帛粢盛用。刀,制祭品用。
我们可以看到,在历代皇帝御赐的礼器中,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清雍正十年(1772年)和乾隆六年(1741年)所赐的礼器中都包含了“铏”。
祀孔礼仪,其制源于商周,商周崇尚祀典。《礼记》是记载中国古代礼仪最完备的典籍,祭孔礼仪则蕴含《礼记》中非常丰富的古礼元素,包括祭器、祭品等。经由释奠礼乐的溯源,可了解古代礼仪的哲学与价值观。可以说,释奠礼乐是今天礼仪文化中最珍贵的文化财富,这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还包括了礼器的配制。
孔庙祭祀礼器,堪称铸造精密,古香古色。《圣门礼志》说:“屡有须发彝器,又蒙特旨,厘定宫商礼制乐章,尽美尽善,诚为千古未有之巨观,所谓崇礼先师,增辉圣德。”又说:“考圣庙礼制,究三代遗踪铸造,礼器古朴精详。(朱熹)知潭州时曾申省部,乞准颁行崇文馆,奉勅刊行释奠仪注及礼器图式,颁行郡县。盖是时,各学宫旧制残缺,故朱子更为考定,而阙里庙中则断不至考稽之。”